|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车辆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担保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车辆现状进行转让与交割。 二、转让方对标的车辆作出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转让方对标的品质、数量、性能或安全性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或最终移交的唯一凭据。 三、本次转让严格遵循 “现状转让、风险自担” 原则,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对标的车辆进行全面勘察与风险评估,一旦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车辆的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 四、受让方应自行查询并充分了解车辆注册地及拟落户地车管所关于二手车检测、过户、迁入的相关规定,独立负责办理全部过户及落户手续,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如提供资料、到场签字等),不承担任何办理失败或延误的责任。 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过户政策、手续复杂、无法迁入等任何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调整成交价格、交易服务费。 六、车辆移交前已产生的违章罚款和扣分,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车辆移交后、过户完成前产生的违章罚款和扣分,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过户完成后,所有与车辆相关的违章、事故、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七、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不代表已揭示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瑕疵(如潜在机械故障、结构性损伤、历史事故未记录等)。 八、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 或专家,对标的车辆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权证有效性、年审状态、违章记录、限行范围、实际行驶里程; 2、车辆排放标准、环保要求、能否满足落户地迁入标准; 3、车辆部件完好度、备品备件情况、是否存在影响过户或使用的其他问题。 九、特别风险提示: 1、因车辆长期停放可能导致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亏电、部件老化损坏、备品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任何调整。 2、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受让成功后,不得就车辆现状、瑕疵或风险问题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进行资产交接。 十、受让方自行前往车辆存放地点提车,转让方将车辆及相关权证资料移交受让方后,即完成实物交割。 1、车辆移交后发生的所有事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油料费、过路过桥费、违章处理费、拖车费、维修保养费、重新落户上牌费、保险费等)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2、受让方需自行落实落户地当地二手车重新落户上牌政策,并独立负责办理上牌事宜,转让方不提供任何担保或代办服务。 3、本次交易涉及的应缴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独立承担。 十一、《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完成标的车辆的实物交接及车辆权属变更登记(过户)手续。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割、过户延误,相关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若因转让方不配合提供必要协助导致延误,由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十二、本次转让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处置明细表》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前述文件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存在不一致,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