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纺织服装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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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纺织服装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园区惠民路北侧纺织服装厂房区域内的管网工程,包括:管径DN**0-DN**0给水管网****米,管径DN**0排水管网****米。新建污水管网工程包括:奋进路管径DN**0污水管网****米,岳盛路管径DN**0污水管网****米。道路建设工程包括:泰岳大道、奋进路、惠民路等6条道路,总长****0米,红线宽**米;园区内部道路****米,红线宽8米。及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纺织服装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纺织服装厂房给水、排水、道路硬化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及泰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应为两家(含)以上。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6)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5)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年4月1日-****年4月**日)承接过类似项目,其中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或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年4月1日-****年4月**日)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可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或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7)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8)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根据喀什地区《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根:****-******6,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与纵一路**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月**日 **:**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方式:****-******8。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岳普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 系 人:张俊强 | 联 系 人:高兴孝、宋玉龙 | 联 系 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电 话:**********6 | 电 话:**********3 | 电 话:****-******8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