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慧 |
| 项目周期 | 1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遴选吴庄子村全域化清洁工作及警校、赛达周边环境治理工程服务单位项目 | ||
| 挂牌价格 | ******.**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服务单位 | ||
| 其他描述 | 竞标方需自行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施工,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内容:1、项目内容:聘请服务单位将吴庄子村全域化清洁工作及警校、赛达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并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竞标方需自行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施工,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质量要求及验收1.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招标方负责质量验收 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村其他相关事项(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二)其他: 无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