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沙埕湾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项目滨溪西路路面工程(双岳大道至规划二路段)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一)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原******1(含暂列金******元)元,修改为******2 (其中暂列金:******元)元,请各投标人通过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最新招标控制等相关资料,未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招标文件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项⑥原d.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并附福建省或宁德市龙头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修改为:d.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并在资格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福建省或宁德市龙头企业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还应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 招标文件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原:
| **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第1~**、**~**、**4~**1、**1~**1、**3~**4 |
修改为:
| **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第1~1 1 、4 2 ~ **、**~**、**、**、**、 1 ** ~ **6 |
(四)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变更至:****年**月**日 **:**。
(五) 原清标、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变更至:****年**月**日**点**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充通知相应调整。相关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