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空港航空地面服务分公司 ****年作业人员及旅客中转保障通用车辆采购项目 ( 一标段 )( 第二次 ) 已由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空港航空地面服务分公司 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招标人为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空港航空地面服务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2.2 项目概况: 按照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年发展战略目标,现计划采购**辆作业人员及旅客中转保障通用车辆,匹配重庆国际航空枢纽战略发展目标。 该项目服务 有效期为 两年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各种价格风险,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 且 我司会根据重庆江北国际场战略目标完成进度实时调整车辆交付数量。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含增值税、购置税总金额******2元 (大写人民币 伍佰伍拾捌万陆仟叁佰捌拾贰元 整) 。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 **辆新能源通用车 的 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 考核 、 验收 ,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根据业主要求 分批交货 ,第一批车辆于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个日历天内交付**台;第二批车辆(1辆 新能源5座皮卡车 )交付进度根据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货邮及旅客吞吐量增长情况实时调整,具体 排产及交货时间由招标 人 书面通知为准 , ( 第一批次的 采购数量 为实际数量;第二批次的 采购数量为预估 采购量, 最终将 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采购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
2. 7 质保期: 质保期自通过验收开始计算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8 质量要求: 应满足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还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并达到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
2.9.1 一标段: 新能源5座皮卡车、新能源微型面包车
| 序号 | 车辆名称 | 数量(辆) | 技术规格 |
| 1 | 新能源5座皮卡车 | **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2 | 新能源微型面包车 | 4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合计 | ** | / | |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或 代理 商 ( 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 ( 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须取得本标段内 车辆 制造商唯一授权。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须具备 本标段 所投 车辆 的售后服务能力。
( 4 )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 2 投标产品要求
( 1 ) 投标人所供的所有车辆 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
3. 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空港航空地面服务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路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 电话: | **3-******** | 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空港航空地面服务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