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 重新招标 )
澄清公告(第 5 次)
致各投标人:
1 、 澄清公告(第1次)中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为控制价构成文件,本项目只对总价进行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8.**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联 系 人: 李立波
电 话: ****-******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B9 号楼 **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0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 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