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园林局绿化养护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剩余养护期 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园林局绿化养护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剩余养护期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邯郸市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滏阳公园内的绿地、园路、广场、公厕、水面等进行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水草打捞等养护管理工作。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对滏阳公园内的绿地、园路、广场、公厕、水面等进行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水草打捞等工作,总面积:******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2月**日。 2.4质量标准: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一级养护管理质量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终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园林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公园南门,联系人:赵堃,电话:****-******5;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7号,联系人:赵金龙、张盼,电话:****-********、**********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3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公园南门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7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赵堃 | 项目负责人: | 张盼、赵金龙 |
| 电话: | ****-******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