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年“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项目二标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年“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项目二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中:二标包(明光市8个乡镇)8.**万元(**场)每场****元报价。更正为:二标包(明光市8个乡镇)**.**万元(**场)每场****元报价。
2、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法进行报价,每场****元。
3、评分剧目创作能力和质量五、地方特色(5分):因地方群众戏曲种类偏好黄梅戏,戏曲类节目应以黄梅戏为主。戏曲专场可演整本黄梅戏大戏或 3-5 个黄梅戏小戏、折子戏及综艺类节目。每场演出不低于 **0 分钟,且近 3 年参与过我市“送戏进万村”演出过节目重复率不超过 **%,得 5 分。
修改为:创新实施“送戏+”方案:供应商应当将“送戏”作为景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演艺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探索文旅融合新型互动演出模式。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送戏进景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送戏进景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方案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4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送戏进景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方案基本适合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3 分;
(4)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模糊,送戏进景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方案改进空间大,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存在明显不足、缺陷,得2分;
(5)未提供得 0 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明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明光市明法路与柳湾路东北交叉口(明湖公园内)
联系人:马艳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A座**楼
联系人:翁义会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义会
电 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