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高邮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关于高邮市****年市级河长河道管护项目 JSZC-******-YZHZ-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YZHZ-G****-****
项目名称: 高邮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关于高邮市****年市级河长河道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 **2.******万元(采购包1:**5.******万元;采购包2:**6.******万元;采购包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万元(采购包1:**5.******万元;采购包2:**6.******万元;采购包3:**0.******万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段名称 | 长度(公里)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项目概况 |
| 1 | 采购包1 | **9.3 | **5.** | **5.** |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 2 | 采购包2 | **.7 | **6.** | **6.** |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 3 | 采购包3 | **.2 | **0.** | **0.** |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 合计 | **4.2 | **2.** | **2.** |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
注:投标人可同时进行三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评标时,依开标顺序 (按采购包1到采购包3自然顺序开标),确定该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其则不再具 有其它采购包的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年**月-****年**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年**月-****年**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采购包3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
方式: 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7.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高邮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高邮街道蝶园路**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文游路**2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