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高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高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原盛林蔬菜大棚**5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土地流转期间,承租地的水、电、干旱、排灌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费用自付。2.土地流转期间,如遇国家农田改造、村集体农田排水、抓沟,国家占用土地时,受让方须无条件配合,按实际占用面积的出租金额退给受让方。3.承租地块内所有可耕种的土地经营权,都属受让方所有。4.必须保障排水畅通,对于承租地块内的边沟,受让方不得私自搭埝养殖。5.承租期内原有地上附着物须维 持原貌。6.竞价完成后,受让方对转出地块不清的,由村委会指定地块。7.受让方须在竞价成功后5日内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并缴齐尾款。8.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出租土地。9.承租期间不得在承租地块内建坟。**.本项目流转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月**日,不满1年按1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定向流转侯少付 | ||
| 转出用途 | 设施农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