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舜水河综合治理防汛通道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蓝山县舜水河综合治理防汛通道工程 已由 蓝山县水利局 以 蓝水发[****]**号下达初步设计批复,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蓝审(招)许准字[****]**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城投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第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蓝山县舜水河综合治理防汛通道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 对舜水河两侧河道进行治理并实施防汛通道及附属设施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防汛通道及附属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本工程建设为第二标段,投资预算****万元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蓝山县舜水河综合治理防汛通道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范围为七里河大桥上游右岸+下游左岸工程。计划工期 **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 8 月 1 日,计划完工日期:****年6月**日,其中主体工程必须在****年1月**日前完工 。 (主体工程完工是指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完工)
2.5 质量要求: 分别达到水利和市政国家标准合格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9 号令执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 **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3.3 必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 年 6 月 2 9 日~ **** 年 7 月 6 日 ** 时止(北京时间) 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同时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录入中标候选人信息)
4. 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 ** 元,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4. 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 **** 年 7 月 2 1 日 9 时 **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
5.4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蓝山县舜水河综合治理防汛通道工程施工项目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Ⅱ ) 。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 中标人须知
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必须进场按施工计划正常施工。
8.2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3 中标人必须确保该项目产生的所有税费在蓝山县足额缴纳。
8.4 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法定情形外不允许更换人员并到岗到位开展正常工作。
8.5对中标人提前竣工或延误工期采取奖惩措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第**.5、**.6条。
8.6 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否则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蓝山县水利局 , 联系人: 杨先生、詹先生 , 电话: ****-******1、 ****-******9 。
1 1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中路**号
联 系 人: 黄 华兴
电 话: ****-******1
传 真: ****-******9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号运成大厦**楼
联 系 人: 李伟
电 话: ****-******** 、 **********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