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祁阳县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由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祁发改基【****】**0号和祁发改基【****】**1号 批准建设,并经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祁招 准字[ **** ] **0 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祁阳县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祁阳县城北六合岭村、祁阳县城东东江村
2.3 建设规模: 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祁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1.5×** 4 m 3 /d; 截污管道建设总长度约**km,配套厂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1.0×** 4 m 3 /d,项目总投资****5.** 万元 。
祁阳县东江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1.0×** 4 m 3 /d;截污管道建设总长度约3.**km,配套厂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1.0×** 4 m 3 /d,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2.4 项目 设计招标金额: ******0.**元人民币;
2.5资金来源: 自筹 。
2.6 设计工期: **日历日 。
2.7 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及施工图、效果图,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 及 概算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 须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 最 近 连续 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等资料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 等资料 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 等资料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7 .投标保证金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7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三 万元整。
7 .2递交方式: 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1 年 1 月 ** 日 9 时 ** 分 (北京时间);
8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第 三 标室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8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工程 设计费用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2 。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浯溪中路 **8 号
联系人: 杨俊
电话: **********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 月姣
电话: **********8
地址: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浯溪御园A3-**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