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 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以【** ** 】 ** 号文批准建设,并经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许准字[****] ** 号 文件核准 ,项目业主为 宁远县自来水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 宁远县 。
2.3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 管道为 DN****、DN**0 球墨铸铁管 , 长度 共 **公里, 项目总投资为 ********.** 元 。
2.4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 **0 天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本项目采用 管道及配件等材料的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 招标人 对项目的要求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及设备购置 和施工全部内容 ,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指导、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2 . 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实际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 2 家 法人单位 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球墨铸铁管 制造商 或 授权的代理商 ;联合体 另 一方须 为 施工单位 , 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 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 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
3.4 本项目 联合体牵头人 ( 球墨铸铁管制造商或球墨铸铁管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 资格要求为:
3.4.1 牵头人 要求为 球墨铸铁管制造商或球墨铸铁管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球墨铸铁管 制造商 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球墨铸铁管 制造商 或球墨铸铁管 制造商 授权 的 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球墨铸铁管 制造商 的授权书原件。
3.5 本项目 联合体 成员( 施工 方 ) 资格要求为:
3.5.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2 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 施工单位 正式员工,须提供 连续 六个月( ****年0 5 月至****年 ** 月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 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 账 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 账 、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 建科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发送后请电话联系,过期不予受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
7.2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1。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远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何胜平
联系电话: **********8
地址: 宁远县九嶷南路 1号
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春路
联系电话: ****-******6 /**********5
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与育才路交汇处帝王广场8楼
附件 联合体协议
致 (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联合体基本信息:
1、联合体牵头人
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2、 联合体成员二
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二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 、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 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宁远县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源水输水管道工程 ) 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 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各成员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 。
三、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 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四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管道设备主材部分的采购、运输;联合体成员负责管道土建部分、管道设备主材部分的保管、安装。具体分工及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
五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六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 、本协议书一式 叁 份,联合体成员和 招标人 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