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库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库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审核。(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采购包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审核。(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采购包3: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审核。(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采购包4: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审核。(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采购包5: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审核。(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采购包6: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审核。(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含特殊食品生产或销售项目。【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6;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0,**0.**;采购包2:**0,**0.**;采购包3:**0,**0.**;采购包4:1,**0,**0.**;采购包5:**0,**0.**;采购包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1:**0,**0.**;采购包2:**0,**0.**;采购包3:**0,**0.**;采购包4:1,**0,**0.**;采购包5:**0,**0.**;采购包6:**0,**0.**;
3、品目名称:C******** 其他服务;
4、监督单位: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6号;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南三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S1区**层****、****号
联系方式:**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珍珍、鲁雨薇、蒋德林、王兰、郑杰、刘燕
电话: **8-********、**********7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