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窝贝厂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窝贝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窝贝厂村北单家坟约**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看护房屋(面积不能超过**.5平米)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合作社所有,由合作社处置。2.如承包方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履约保证金不退,且每次扣除禁烧秸秆保证金****元,归合作社所有。3.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从事粮食作物种植,不能栽树、卖土。如有育稻秧,稻秧不允许大面积出村,如有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方,征地费归合作社所有。5.承包方享受粮食补贴政策并缴纳相应的水费。6.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合作社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合作社进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7.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在此地块原有的水源、电源和水利设施承包费可以免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保证原有设施能正常使用,否则合作社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8.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合作社无关,承包方自负。9.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合作社一份,否则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此地块为零散地块,承包后合作社不负责地块协调事宜。**.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此地块现有的上、下水渠及田间路合作社不负责维修,由承包方自己负责维修使用。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渠畅通,在汛期承包方不得阻碍排涝(不允许清淤卖土,不允许拓宽道路进行种植)。**.如遇高标农田施工,承包方不得阻拦正常施工,铺设节水管道占地压地不予赔偿,涉及到青苗,补偿青苗费。**.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 年 1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不满 3 年按 3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