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3-2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辆报废公务车整体处置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交所交易大厅现场查询二、其它披露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为老旧公务用车报废处置8辆,采用整体打包模式处置。车辆按现场展示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2.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的鉴定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存在误差,仅供参考。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4.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机器损坏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价款及交接车辆,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6.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7.车辆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挂牌公告期内,部分车辆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如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车辆保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9.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无担保抵押、无查封等。**、标的车辆存放在各家支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表序号车牌号码机构联系方式1川AT**3J总行营业部朱先生************川A**6FR高新支行陈女士************川A**6HB金花支行王先生************川AR**1M广安分行杜先生************川AZOV**新津支行王女士************川AK**5K眉山分行周女士************川AJ**1X宜宾分行罗女士************川AG3C**凉山分行付先生************1、资产交易过程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按照成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备案。**、西南联交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转受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款项结清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转、受双方共同配合,在受让方取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实物移交。**、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为含税价。**、受让方完成报废事项后,每辆车需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机动车信息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