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婺源县建筑科技产业园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权 |
| 标的名称: | 婺源县建筑科技产业园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权招租(6年),挂牌价**,**8,**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婺源县建筑科技产业园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权招租(6年),每年起拍价:**6.****万元,竞买保证金:**0万元。6年总价为**4.****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省仁和天佑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仁和天佑[****](饶房估)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承租期限为六年,即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婺源县城投建筑科技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场地设施设备的六年承租权。 4、每年的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均在该半年租期开始后的十日内付清。 5、因目前搅拌站的相关资质及设备均在婺源县兴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拍卖成交后成交人需完全承接婺源县兴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兴鹜公司保证将无条件配合成交人完成相关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等手续。婺源县兴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债权债务与承租方无关。 6、为保证婺源县兴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债权债务及时清理,承租方应在三年内无条件配合婺源县兴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债权债务清理。 7、拍卖成交承租方应在3日内另行支付设备设施款**8万元。(搅拌站2套,小计**0万元;砂石分离机及污水回收处理系统1套,小计**万元;压滤机1套,小计**万元,智能低压输水系统1套,小计**万元。) 8、承包经营期内承租方与周边村民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标的物的道路破损承租方应及时修复,搅拌站供水、后备电源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标的内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承租方不得抵押、质押对外融资及担保。 **、房产及机器设备如承租方需做重大调整应将整改方案报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整改后所有权归招租方所有。 **、承租方应守法经营,按章纳税,经营期内生产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权到期职工安置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承租方未按时交纳经营权使用费的,应按未交纳金额每天万分之八承担违约金,超过3个月未交纳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经营权承包合同。 **、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招租方,经招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 **、经营权到期承租方应保证资产完整、完好,承租方对设备的技改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续经营的有优先权。 **、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与招租方在3日内签定租赁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万元。 **、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缴纳的**8万元设备款抵作租金,前5年每年抵租金**0万元,第六年抵租金**万元。 **、拍卖成交后,原承租人添置的其他设施设备及办公生活用品(除**8万元设备外)由买受人协商或评估值价,协商不成,原承租人无条件拆除搬迁。 **、竞买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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