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零陵古城二号停车场(EPC)项目 已由 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零发改投【****】**1号 文 批准建设并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监管部门已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采购 、 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零陵古城二号停车场(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零陵区城区桃江路与西山路交汇处东北侧
2.3 规模: 零陵古城二号停车场(EPC)项目 ,位于桃江路东侧、西山路北侧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 大型社会 停车场、 旅游大巴停车场、游客换乘中转站、 公交 首末 站 及 游客服务中心 等内容, 共设置停车位**8个 (含地下停车位) ,其中小车位**6个、大巴车位**个、电瓶车位**个 ; 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共2层,占地面积约****平方米, 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 ; 地下1层停车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停车位约**8个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约 ****万 元 。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 **个月 。
其中设计周期:**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5.2 采购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5.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号令和国务院****年**9号令保修,专业设备保修按设备相关要求。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设计方案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 市政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质【** ** 】 ** 号) 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 能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
第三部分: 施工: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①施工投标单位应 具 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 贰 级及 以上资质 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设计投标单位应具有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 和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3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贰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道路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市政工程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8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拟任 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8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且人员不得具有在建项目。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3.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 贰 级及 以上资质 ) 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工作,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联合体各个成员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分工对建设单位负责。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类似工程 资格 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根据湘建监督〔****〕**4号文件, 本项目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元)。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5 月 **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 **** 年 6 月 ** 日,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与书面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 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4 投标人应自行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 1年 6 月 ** 日**时**分 ,地点为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1。
**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部分中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用信封包装密封后附于投标文件密封袋上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 3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实行压证管理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 自行 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 2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8
地址:零陵区百万庄6号路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 安大公馆 **1
联 系 人: 李娜 罗芳 尹业江 电 话: **********6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