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城乡污水治理PPP项目监理已由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许准字[****]**号文件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宁远县城乡污水治理PPP项目监理;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县城及乡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新建**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以及柏家坪镇、禾亭镇等乡镇部分管网新建,设计规模为****0m3/d,一期建设规模为****m3/d。(2)西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该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m3/d,一期建设规模为****m3/d。(3)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和完善工程,包含泠江河两岸污水主干管改造工程,管道疏通8.5km,管道修复8.5km;福家坪河、新华路水沟、屠宰场排水渠、欧家河、武装部排水渠周边管网完善工程,新建管网总长度为**.**6km。(4)南部生态新城污水主干管连接工程: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南部新城连接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新建管网长度5.5km。(5)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0m3/d,由县政府委托项目公司对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
具体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与内容最终以宁远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和内容进行部分调整。监理费用最终结算以城乡污水治理PPP项目具体实施的内容进行核定,如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和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出现单个项目不再实施的情况,则相应核减此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用。
宁远县城乡污水治理PPP项目总投资估算****4.8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暂估施工建设期**个月);
1.4 招标范围包括宁远县城乡污水治理PPP项目施工(含建安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求:
2.3.1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规定配备,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人、监理员**人。
2.3.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3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4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监理员配置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不少于**人,并在中标通知书中体现。
2.3.5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三个月(****年4月至****年6月)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或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还应该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其它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 不要求
R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R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6 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有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除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提交外,还应用小信封另行单独再装一份,以供招标人和监管机构核查。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8月7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开标室,具体见大厅公告牌。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注的投标文件,未按5.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1。
9.其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远县商均路
联 系 人:何辉 电 话: **********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远县泠江东路**号二楼
联 系 人: 石循江 电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