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东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场内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东发改【****】**号 , 建设单位 为 东安县公安局 ,招标人为 东安县公安局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本次建设内容招标控制价为 ********.**元(含不可预见费******.**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省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东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场内配套设施建设) ;
1. 2.2 建设地点: 东安县白牙市镇林角村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场内道路及广场(含绿化亮化)、武警训练棚、大门、围墙(含钢筋护网)、室外电气、室外消防工程等配套设施 (具体以招标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 、特征 为 “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 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 等” )
1.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 ?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
1.4 招标范围: 东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场内配套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5 质量标准: 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 **** 年 ** 号令规定和国务院 **** 年 **9 号令进行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4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 7 其他要求:
1、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8 号”文件要求配备。
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指在建施工项目)。
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 〕 ** 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7、****-******3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 、QQ:**********。
9.2 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0M 以内。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如下(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人民币贰拾万元(¥******.**元)
(1)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9.6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 号)第(十三)点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安县公安局 ;
地 址: 东安县东安大道**9号 ;
联 系 人: 姚战南、张勇飞 ;
电 话: **********9、**********9 (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房 ;
联 系 人: 蔡红 、刘浩、粟智超;
电 话 :**********9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