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大村太子岭矿区风险管控EPC项目 已由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号 批准 ,资金来源为 环保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东安分局,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白牙市镇石大村太子岭矿区风险管控EPC项目 . 2.2 建设地点: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大村 太子岭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对太子岭矿区**2.**亩范围进行管控,对区域内废渣**.**万m3,底泥约2.**万m3,矿坑遗留废水**.**万m3进行处理,生态恢复面积约**2.**亩。 2.5 资金来源: 环保专项资金 ,投资金额约****万元 。 2.6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批复下发**天内,必须开工建设,设计、施工工期合计6个月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湘建建【****】** 号文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近三年(****年5月-****年4月)完成过**0万以上的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或污染修复治理工程类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信用湖南网站”( ****** )查询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年 5月 **日至**** 年6 月** 日下午**:**时止,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发邮件至 ( **** ) ,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 6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 壹拾 万元 。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承包监管机构监督。 监管单位: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2 招 标 人: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地 址:东安县舜皇大道 联 系 人: 席先生 电 话:**********0 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安县同心路**6号3楼 联系人:曾女士电话:**********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