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神仙居北门木屋2招租 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坐落在仙居县白塔镇神仙居景区,具体如下:
| 序号 | 经营范围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招租人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 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比例(固定不变) | 备注 |
| 1 | 酱菜类、肉干类 | 北门木屋2 | ** | ****0 | **% | (产品及规格定价需业主审核同意)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1年,租赁场地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租期,承租人不得追究招租人延迟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及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最低提成比例:
1.租金一次性支付,年租金为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中标额。如有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
2. 按月支付,营业额提成部分在次月**号前结算。结算方式(甲方税前营业额提成为:实际营业额×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比例),乙方需将营业款进入统一收银系统(收银系统由甲方提供)。实际营业额以收银系统数据为准。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意向承租人近3年来在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中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意向承租人应该到(在)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中对本人或本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自查,以确认自身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免给本人或本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近5年内存在经济纠纷不得参与竞租。
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租。
五、招租办法:
详见招租文件。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日9时**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4楼)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9 时**分;
2.竞价地点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北路炉兴村办公楼4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账号:**************5,
收款单位: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竞租保证金汇出相关凭证中须注明“神仙居北门木屋2招租保证金”。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其参加。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浙江神仙居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杰
联系电话:**********6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勇清
联系电话:****-********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