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 政府采购中心 受 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宜春市花博园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 (编号: 中心-SHC****--**4 )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各 供应商 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中心-SHC****--**4
2、 项目内容: 宜春市花博园保安服务 金额: **.**6万元/年 (费用包含人员工资、垃圾中转站使用费用) 服务期限: 一 年
(试用期3个月, ****年6月**日起至****年9月**日止(以乙方人员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合同期**个月。试用期满甲方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合同正式生效,试用期内甲方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终止委托。)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供应商 ;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 供应商 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 提供 有效 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 1 年 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 1 年至今 任 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⑧磋商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保证金缴纳成功以系统识别为准,请各供应商转账后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CA锁核对保证金有效情况) ;
各 供应商 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供应商将以上所列资格条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 供应商 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 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 为 : **2 2 年 6 月 ** 日 0:** 至**2 2 年 7 月 2 日 0:** 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 供应商 可在以下网站查看本项目信息: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 供应商 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 政府采购中心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与本次 磋商 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 供应商 。
8、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 元 。 采用供应商备案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 系统内可自动获取开户行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各 供应商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9 、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 2 年 7 月 ** 日 9 :** (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 ** 年 7 月 ** 日 9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 四 室 (宜阳大厦中座 三 楼)
**、 采购单位: 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梦
电话: **********5
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十运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7 **
代理机构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 3 室
**、监管部门: 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8
监管部门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十运路**号
**、 供应商 对本次 磋商 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 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供应商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 供应商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 供应商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 政府采购中心
**2 2 年 6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