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里景区南门停车场 招租公告
一、招租位置和面积
故里景区南门停车场 ,经营面积约 **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及最低限价
**2 5 年 1 月 ** 日至**2 5 年 2 月 4 日,共 8天。 承租最低限价:人民币 ****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价高者得, 场地租金包含水、电、费用 。
三、款项支付
入场前,承租人交清全部租金及 **** 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承租期全部结束完成撤场后根据情况 一次性退还。
四、场地经营范围及要求
1. 现场踏勘联系人:飞 老师,联系电话: **********8 。
2.场地布展要求:承租人 需向招租人提供拟搭建 的现场布展效果图。 经过 招租人确认后 方可实施,承租人布置的 现场实际 效果应 与效果图 基本 吻合。
五、其他事项
1.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合法经营。需要办理各种经营手续及(或)行业许可的,由其承租人负责办理。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负责场地卫生、现场秩序。
3.若因我公司整体规划变更或政策变更等,需要承租人提前撤场的,承租人应当在按照我公 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我公司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5.租赁期内场地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我司无关;如由此给我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我司保留向承租人追责的权利。
6.租赁期到期后,承租人应将场地恢复至原有状态,否则我司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7. 承租人若单方面违反上述条款,招租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六 、 公告期限及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在 **2 5 年 1 月 ** 日 上午**:**点前,将密封的承租报价函递交至 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路**号**幢 翰林院子书画院二楼项目管理部,价高者确定为成交承租人。递交报价函时若承租人为企业或个体工 商户则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指印。
联系 人员:邓老师 **********3
广安邓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 5 年 1 月 ** 日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