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第二次 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集群-YC****-**4 - 2、项目名称: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灭火防护服清洗及烘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 ****** 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标的物所属行业 灭火防护服清洗及烘干设备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项目要求 工业 服务期限:全部货物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内完成(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使用单位核对无误,签署验收单后,视为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t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三、资质审查(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完整财务会计制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 6 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3. 提供投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投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承诺函。 8.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注:以上1- 8 项资质审查资料须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开标时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询价通知书获取 时间:拟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 ** 月 ** 日 上 午 ** : 0 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上 午 ** : 0 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 三 室 五、开启 时间:****年 ** 月 ** 日 上 午 ** : 0 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 三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C的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元).须采用投标人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转款账号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 3、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 黄先生 **********2 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启瑞 联系电话:**********1 /**********7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6号(锂电新能源产品交易中心)2-**1 3. 监督部门: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装备科 九、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