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评估报告中的事项:评估价为含税价三、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资产的权属方为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授权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处置。根据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授权管理协议》,社事投资公司委托成都高新领跃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对外公开挂牌处置。成交后,受让方与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领跃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及其它文件资料仅为参考,标的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2.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清理、运输、装卸、处置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场费等)。在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进出场成品保护、地面保护、工完场清等问题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受让方应在付完所有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清场工作。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存放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办公区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标的的运输、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垃圾清运、环境保护费、成品保护、地面保护、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4.标的搬迁时设备、设施可能会存在相关危险的,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运,每逾期一日需支付的违约金按总成交价的百分之二进行计算。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到现场踏勘无异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6.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免责。7.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资产交割以标的资产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运输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8.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9.此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资产转让中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本次处置设备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参数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处置的所有物资交接的依据;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不作为交接依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单位名称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账号 ********************2.其他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本次看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号;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3特别提示:由于资产搬运经过地面为特殊材质易损坏,故最终受让方进场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清场工作时需谨慎操作,做好地面保护措施,如搬运造成经过的地面损坏,受让方交纳至指定账户(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