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场竞价会的标的为:南通滨江洲际酒店水疗中心租赁使用权, 用途限定为水疗经营,(具体以《租赁合同(样本)》第一条约定为准)。 二、本次招租标的已知的瑕疵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按房屋现状出租,本公司披露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承租方确认设施设备的交接清单。竞价人竞价前须对出租房屋实地察看和咨询,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面积误差等为由提出调整租金或反悔。 2.拍租成交后,房屋内外出租方现有的设备设施按现状移交给承租人,移交时现场制订《资产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租赁期间,承租人对该部分设备设施负有谨慎照管义务,除自然原因的损毁外,对承租方原因产生的损毁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交接时确认由承租方接受的物品如出现正常使用的损耗后,承租方决定不再使用的,则承租方应当将物品移交出租方,出租方同意接收并经确认后免除承租方的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未将残值移交出租方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交还租赁物时按照出租方财务账册记载的资产原值进行赔偿;《资产移交清单》所列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的,出租方不做新增和替换。 3.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空调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根据合同约定按实结算。承租方不得拖欠,如催交后,承租方仍拒不按时交纳,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作清退承租方处理。 4.承租人应承担水疗中心的全部运营费用(具体以《租赁合同(样本)》第七条约定为准) 5.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屋,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8. 承租人经营场所仅限于约定的承租区域范围内,不得在酒店客房或酒店其他区域提供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与酒店商品或服务相冲突。承租人不得对外出售水疗中心的会员卡(包括但并不限于充值卡)。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违反此约定且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屋,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 承租单位自行负责申请与水疗相关的租赁场所营业所需的所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件且保证该等证照证件在租赁期间持续有效,并将该等证照在开业日期前提供酒店核实备案。 **. 承租人必须承诺接受出租人对招租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分。 **.以上所有解释权归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与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提示:本次拍租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有意继续租赁的,需按照出租方确定的招租方式取得下一租期的使用权。如承租人未能取得下一租期的使用权,则须在租赁期满日退还房屋及出租方设备设施。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屋固定装修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随意拆除。 三、《租赁合同(样本)》为本次竞价规则的组成部分,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将自动接受相关条款的制约,竞价人应在竞价前详细阅读了解《租赁合同(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