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X****RP****8C1 |
| 项目名称: |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万兴小区南苑等共8处商铺 招租(1年) |
| 标的名称: |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苑**号楼2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0.**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苑**号楼1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0.**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苑**号楼**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1.**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9号楼**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1.**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8号楼**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1.8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7号楼**号、**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2.**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7号楼7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0.**万元(总租金));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7号楼6号招租(1年)(出租底价:1.**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项目简介: | 万年县陈营镇万兴小区南苑**号楼2号招租(1年) |
|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佳正[****](评)字第******、******、******号《评估报告》。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与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3.承租方不得以《不动产权证》未分割、无《土地证》、无《不动产权证》和其他问题为由向招租方主张任何权利。4.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期满后未继续承租的,不得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拍卖成交后,由承租方负责清场,招租方予以配合。闲置资产给予一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不在租期内)。5.本次出让标的按现状招租,标的内如无供水、供电、通讯、闭路电视、网络电缆等其他瑕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拍卖前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标的交付后在承租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6.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年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租金按年支付,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成交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8.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及物业备案并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否则招租方有权制止和收回标的,终止合同。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承租方须在7日内将其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在非破坏性拆除的情况下带走,不能带走的部分归招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进行任何的补偿。9.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如因特殊情况需转租,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人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后,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承租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承担: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当日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签订合同当日,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