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江西方志敏干部学院学院超市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江西方志敏干部学院学院超市招租(3年),挂牌价**,**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江西方志敏干部学院学院超市招租(3年),此次招租标的建筑面积约**.** m2,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宸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宸泽评报字(****)第Z3-****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无装修期。 4、装修说明:本次拍租店铺为已装修店面,标的成交后,不得随意装修改变现有风格。 5、租金的缴付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3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6、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且店铺内不得经营任何酒类。在租赁期内必须配合学院做好当地土特产宣传推荐展示。 8、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9、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责任、义务: (1)本次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业主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需要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出租店面的安全质量。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5)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转让租赁权,若承租方经营情况确有问题,则退回学院。 (7)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因政府规划或学院安排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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