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
扩容改造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招〔****〕**号及株发改审〔****〕**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通过特许经营模式筹措,招标人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为湖南湘元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扩容改造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2. 招标项目内容
1.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总投资****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万元,预备费为****.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渗沥液处理站厂区扩容改造和尾水外排管,无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渗沥液处理站厂区扩容改造规模:**0m3/d,其中,拆除生化池;新建综合处理车间,出水池;改造调节池覆盖系统,膜车间及管理用房。尾水外排管长度:7.2km,采用De**5PE管,敷设路径主要为南郊垃圾填埋场—五桐线—新文化路—东环线东辅道—服饰大道—龙泉污水处理厂。工程建安费(不含设备)在规费和税金前下浮3%。
| 项目名称 | 特许经营期限 | 工程费报价(费率和价格) | 项目竞价指标 |
| 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扩容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 项目合作期为:特许经营期限**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
| 本工程总投资****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万元。按株洲市惯例,工程建安费(不含设备)在规费和税金前下浮3%。 | 渗沥液服务费单价为**.1 元/吨(含税) |
| 备注 | 1、 本项目合作期为:特许经营期限**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 2、 工程费报价以工程费费率来计算(其一:不可竞争费除外,其二:报价即为优惠后的百分比)。 3、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项目合作商务条件,本项目渗沥液处理厂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融资成本以及运营成本,其中运营成本主要考虑电费、自来水费、药剂费(投入量根据设计院提供数据结合类似工程投入量,本测算固体用量理论投加量按投加范围中间值计取,实际用量需根据试验确定)、污泥处置费、工资及福利、日常修理费、第三方检测费、设备更新购置费、在线监控设施维护费用、其他费用(管理费)等。 4、渗沥液初始处理单价中的工程建安成本以审计局审定建安费用结算为基础,融资利息计息基数以项目融资资金实际到位资金。本实施方案按优化后投资****4.2万元进行测算,而项目投资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最终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与本实施方案优化后投资****4.2万元进行比较:审定投资超过市政府确定的优化投资估算额(****4.2万元)上浮1.**内,每增加**0万元增加处理费单价0.**元/吨;审定总投资每减少**0万元,渗沥液处理初始处理单价应相应减少0.**元/吨。 5、 按株洲市惯例,工程建安费(不含设备)在规费和税金前下浮3%。 6、根据株发改招(****)**号文件,经株洲市人民政府确认该项目属应急抢险工程,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的施工可以不进行招标。目前已由相关施工单位以应急抢险方式开始施工。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不良状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在银行没有不良资信记录;能提供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额度为****万元的融资意向书、贷款合同、存款证明或授信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可组成不超过3家的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交的投标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能力的材料,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年4月**日至****年5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答疑”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5月**日9时**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已完成)。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号
联 系 人:刘畅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湘元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春天印象酒店**楼
联 系 人:漆泽仁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