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醴陵市**2 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已由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为 湘农发[**2 1 ] 8 号文 ,资金来 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醴陵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醴陵市。
2.3 建设规模 :项目区为醴陵市的左权镇0.**万亩、枫林镇1.**万亩、官庄镇0.6万亩、沈潭镇0.**万亩、明月镇1万亩、泗汾镇1.**万亩、船湾镇0.**万亩,共计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0.**万亩)。本次招标预算金额**7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 总工期 **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 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
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初步设计(做好上图入库信息测绘、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经纬度、边界四至、拐点坐标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评审、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设计等)。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2.1设计资质应符合以下 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围垦)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2.2勘察资质须符合以下 要求 :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或岩土工程 ) 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 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类包括:水利水电、水利水电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4 项目部其他人员至少3人,其中勘察人员不少于1人,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部其他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进行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文件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各投标申请 人 从 **2 1 年 4 月 ** 日~ **2 1 年 5 月 ** 日 9 时 **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建设工程—其他—招标公告—附件”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一律现金支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售后不退 。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其他—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 1 年 5 月 ** 日 9 时 ** 分 , 地点为 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电子指示屏)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 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 1)及株公资发〔****〕5 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8.勘察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醴陵市西山街道五里墩
联系人: 郭 先生
电 话:**********2
招标代理人: 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8号(中国银行**楼)
联 系 人: 敬 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