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1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国经增联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4,**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重大债权债务不涉及。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四、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通过。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职工安置方案。五、其它披露事项1.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2.本次标的企业的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实缴情况、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3.根据标的企业章程,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5.****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0万元,股权占比**%,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1.****万元已于****年**月**日以货币形式缴清,余下**.****万元认缴时间延长至****年**月**日;股东董继东认缴出资人民币**0万元,股权占比合计**%,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3.**万元已于****年**月**日以货币形式缴清,余下**.**万元认缴时间延长至****年**月**日。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承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履行对合同标的未实缴部分股权的实缴义务。受让方迟延缴纳导致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偿。4.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5.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6.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董继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7.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利息(若有)后的**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利息(若有)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经”字号,不得继续以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首期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9.其他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报名时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需同时签订《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的**%,剩余款项(价款和利息)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付清。剩余款项受让方应承诺向转让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交易合同中明确具体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受让方提供的有效合法担保,转受双方在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