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针对赣州市赣县区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库采购项目****年4月9日及**日发布的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如下:
补充事项一:
招标文件:**.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现澄清为:**.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胶装;资格标正本、副本用同一个密封袋密封,技术商务标正本、副本用同一个密封袋密封,案例分析用一个密封袋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相应字样。
补充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P**投标函2.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现澄清为:
2. 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补充事项三:
原招标文件P** **、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如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小于**家且甲级大于等于3家时全部入选,甲级小于3家则废标。
现补充为:
**、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如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小于**家且甲级大于等于3家时全部入选,甲级小于3家则废标。
**.3评标结果若出现第十个名额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标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情况, 则现场抽签决定入围。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5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三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开标前一天)
此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