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4号)于****年**月**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之“评分表”第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历”的附注表述有误,其作如下更正: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 注: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和设计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合同需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总投资额主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近3个月(****年9月至****年**月),无提供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 | 注: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和设计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合同需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总投资额主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 |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一)投标函”注(1)表述有误,其作如下更正: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 (1)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0.**%(不含本数),投标下浮率保留百分号后两位小数(例如:5.**%)。 | (1)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不含本数),投标下浮率保留百分号后两位小数(例如:**.**%)。 |
三、相关事项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更正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
3、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