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委托,依据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 有关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采购脉冲光治疗仪项目
项目编号: JXTC**********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采购人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号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 ** 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 涂睿君、王承川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
采购项目预算: **.8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8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采购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备注 |
| 脉冲光治疗仪 | 详见谈判文件 | 1台 | |
注: 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不接受。
6、 其他 资格 条件
(1) 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 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 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从****年3月4日起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年3月**日9时(北京时间)。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0元人民币,于竞争性谈判大会当天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上海路与尚义路交汇处)**楼4号开标大厅。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