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0-**千伏资金补偿类迁改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澄清公告(一)
(采购编号:CG****************)
致各投标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0-**千伏资金补偿类迁改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采购编号:CG****************),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澄清内容如下:
原内容为:6.报价依据: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参考《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6 号)、《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标准(试行)>补充说明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9 号)及《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 号)的指导意见》(中电联定额[****]**2 号)和投标人自身情况以及考虑工程从初步设计至保修期内政策性的调整等因素测算后计算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阶段有新文件要求时,则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现修改为:6.报价依据:勘察费依据《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的指导意见》(中电联定额〔****〕**2号)计取。设计费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号)等文件计取。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以及考虑工程从初步设计至保修期内政策性的调整等因素测算后计算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阶段有新文件要求时,则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其余澄清内容请详见本澄清公告附件。
请各投标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澄清答复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 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