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寨子岭路一期道路新建工程(李畋路 -民桥路 )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醴发改【 ****】**4号文 ,项目业主为 醴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为 醴陵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道路全长约为 **4米,红线宽**米,包括全线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照明、景观和交通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资金来源 为 自筹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寨子岭路一期道路新建工程(李畋路 -民桥路 )项目 ;
1. 2.2 建设地点: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四塘社区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道路全长约为 **4米,红线宽**米,包括全线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照明、景观和交通工程等
1. 3 工期要求: **0日历天 ;
1.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1. 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 **9 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 了 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中担任 同类职务 (即:项目经理,下同) ;
2.4 拟任 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中级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2.5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在**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 具体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6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I ; □综合评估法 Ⅱ 。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公共资源网站( ****** )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 市政工程 —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5. 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 登记 和CA认证。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送达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分钟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由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等特殊原因,建议投标人到开标。
6.2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 )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
9.1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见附件。
9.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投标报价为格式为:HNTB ,由新点造价软件编制, 为保证各投标人顺利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建议使用新点网络验证版计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软件 下 载 地 址 为 :****** **b5d-fc**-**f0-a**8-c**da3b6a**a,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5, QQ:********8
9.2.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2.3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相关网上开标操作流程及操作规则,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具体操作视频。(2)由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等特殊情况,建议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网络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等资料。(3)请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醴陵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 国瓷南路 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
招标代理: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1 ** 号
联 系 人: 周 先生
联系电话:****-2 ******8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