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靖安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 已由靖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发改字[****]**5号 审批建设,招标人为靖安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经 靖安县人民政府 批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1)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控制价****万元(包括墓穴、墓碑材料,但不含火化炉等专用设备)。
(2)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于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位于靖安县县城的西南方向,距离市区约1.5km。
(3) 项目总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靖安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殡仪馆区、公墓区的建设。其中殡仪馆区用地面积**.**亩,公墓区面积**亩。其中:
①殡仪馆区
殡仪馆区总用地面积****5.9㎡(约**.**亩),总建筑面积****.**㎡。其中悼念区/遗体处理区****.**㎡(含**.**㎡连廊),火化区**1.**㎡,骨灰寄存区**8.**㎡,业务/行政/后勤区**6.**㎡,餐厅/厨房/守灵休息区****.**㎡。
②公墓区
公墓区建设内容包括墓葬区、停车场、园区道路、景观、绿化及供水、供电、排水、通讯和网络等公用辅助设施,总用地面积****6.**㎡(约**亩),其中公墓区一期用地面积约**亩,公墓区二期用地面积约**亩。
(4) 招标范围
包含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 所有设计服务内容 )、工程物资采购(但不含殡葬设备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质量标准:合格。
(7)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中****年 6 月 ** 日完成殡仪馆建筑火化车间(满足2台火化机具备动用条件)及相应的悼念厅,建设工期为 **5 个日历天。
3.1资质要求:
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 附件 );
② 设计单位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③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组织结构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但不含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关键岗位(土建施工员、安全员、土建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
④注册建造师、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土建施工员、安全员、土建质量员、机械员、劳务员)应提供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
⑤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经审计的****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要求的资料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②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下午**:**~**:**,在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号,县国土局6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应提供3.1~3.3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地点为: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号,县国土局5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人民政府网和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靖安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石马中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王先生
联系方式:****-********,**********2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8号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项目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单位) 的工程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 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