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彭泽县太泊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机肥厂运营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彭泽县矿管办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7月3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PZ**9
项目名称:彭泽县太泊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机肥厂
运营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采购需求:
| 采购项目名称 | 经营期限 | 服务内容 |
| 彭泽县太泊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机肥厂运营商采购项目 | 企业必须正常运营3年以上,否则彭泽县人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企业全部资产及产权 | 详见:服务需求清单和服务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2、本项目投资额****.4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或****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投标人提供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开标时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6月**日至****年7月1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彭泽县山南新区矿管办5楼
方式:现场购买
供应商在获取或查阅询价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7月3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年7月3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彭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彭泽县龙城大道
联系方式: 黄先生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泽县山南新区矿管办5楼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7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