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HB******8 |
|---|---|
| 项目名称 | 三台报废车辆(鄂AOUN**、鄂A****5、鄂AOUN**)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0.2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 “e 产权”— 一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的车辆为我方处置的三台报废车辆,意向受让方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现状,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应支付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交接工作并于**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证明,转让方予以配合。5、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交易双方应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湖北玖誉【****】 资评报字第**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含增值服务费)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支付;(2) 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