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东乡区第一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9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见,我公司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 系 人:刘炎蓬 电话/传真:**********0
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