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布展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 余 招字[**1 8 ]第 **2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布展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 经批准 , 招标人 为 鹰潭市余江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 源 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 的 设计、采购、 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价**0万元。(该估算价包含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等)。
2.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包括展陈布展空间内所需的天棚、展墙、地面等环境精装修和展厅内展柜、展览标题、版面、展品图片、场景、雕塑、照明系统、多媒体以及红旗墙设计等)
2.3一层布展面积为**5㎡,二层布展面积为**8㎡,总布展面积为**3㎡。
2.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合计**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录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②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施工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 ,无在建工程 。
提供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证件原件 及社保证明材料 。
3.3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单位: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原件。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年、****年、****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及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3.5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信用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打印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 **** 年 9 月 ** 日起至 **** 年 9 月 ** 日,每天 上午9:**-**:** 、 下午1 4 : 3 0-**: 3 0 ,在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 等资料费 **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 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1营业执照;
4.2 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 另须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证件 ;
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9 日上午 9 时 ** 分,地点为 余江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余江县龙岗新区新县政府经济大厦附属楼西一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鹰潭市余江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鹰潭市明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余江县经济大厦 联系 地址: 鹰潭市体育馆北路体校正对面三楼
邮 编: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毕先生
电话: **********2 联系 电话: **********2
****年9月 ** 日
附录 1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方名称) 承担本项目 勘察设计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本项目 施工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叁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壹 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