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潭房北宸之光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潭发改备[****]**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潭市新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湘潭市新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地点: 湘潭经开区乐塘路以东,北二环以北 。
2.3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为****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室、幼儿园、商业、物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等 。
2.4服务期限: 从项目启动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期准备及质保期不另计算,竣工验收后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继续完成服务内容。工期延期或节约,均不再增减服务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配合深化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 监理 、 信息与工程资料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直至交楼完成、质保期届满等监理 工作 ;
造价咨询服务: £ 编制设计概算 R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R 施工图预算审核 R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R 结算审核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R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R 提供: 近 2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3.2.3 信誉要求: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R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 5 年内 ( **** 年 5 月起) 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 3万 ㎡ 及以上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业绩或造价咨询业绩或 全过程咨询 业绩 (至少含造价和监理两项内容)。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 一级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注册建筑师、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 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 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 〕 **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
①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②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③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④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造价专业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 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3.2.7其他要求: 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3.3.3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④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无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年9月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在****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年9月 ** 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保证金
R 要求提交
7.1 担保金额: 叁 万元人民币
7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7 .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 ****** )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线下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及查询操作手册详见 : ******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7 .4 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 .5银行转账、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 , 联系方式为 : ****-******** 。
** . 其他
** .1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 . 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新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乐塘路1号金域华府小区4栋1单元******1号
联 系 人: 武朋
电 话: **********0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邓超 朱灿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 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 **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 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