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前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前台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或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温州市车站大道**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转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7月1日、****年1月**日和****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号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方式:徐海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