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河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荷园路**号博雅盛世C区B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Z-****-****
项目名称:清河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河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不含装修改造及办理经营等相关证件的时间3个月),(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医改新政策或新规定不符,则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荷园路**号博雅盛世C区B座****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注: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上条件(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如授托人购买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的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可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荷园路**号博雅盛世C区B座****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清河县
联系方式:邱士达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荷园路**号
联系方式:赵垚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垚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