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GB ****1-****第9条和第**条的要求,整车生产企业应每年制定整车PEMS自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提交自查结果至国家监管平台,该工作由集团质量部、产品试验检测中心和各权属公司共同实施完成。因此,自****年至****年间重汽集团各权属公司共采购SENSORS车载PEMS设备9套。 当前,该设备中各气体分析单元的灯源已达到其最大使用寿命,主控单元、流量计等测试模块也相继出现问题,影响了集团一致性自查工作的实施,为缩短维修周期,提高设备利用率,经与集团质量部协商,由检测中心统一组织SENSORS车载PEMS设备的维修,各权属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SENSORS车载PEMS设备维修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SENSORS车载PEMS设备维修服务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盖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6)拟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 (7)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号重汽科技大厦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 2、递交截止时间:****-**-** **:**:** | |
| 3、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号重汽科技大厦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 **:**:** | |
|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号重汽科技大厦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重汽官方网站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号重汽科技大厦 | |
| 联系人:李岳 | |
| 联系电话:**********2 | |
| 九、其他说明 | |
| 供应商需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进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