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桐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行业类别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设备投资强度(万元/亩)≥ | 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年土地税收(万元/亩)≥ | 年土地销售(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幅(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 1 | 桐乡经济开发区****-**地块 | ******.** | 三类工业用地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1.**-3.5 | ≤**% | 5-**% | **1.** | **0.** | 3 | 1.** | **1.** | 投产后3年**.6 | 投产后3年****.8 | ** | **0 | **** | 3 |
备注: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参加报名时须将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桐乡市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确认书》原件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2)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3)存在闲置土地,且未处置到位;(4)竞买申请不符合本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四、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二)拍卖时间:拍卖起始时间为****年**月**日9:**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申请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金缴付时间。****年**月**日前全额缴清。
八、其他。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竞买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窗口(桐乡市康民东路**号1号楼2楼西厅);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8:**-**:**,**:**-**:**。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