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施工监理第JL**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已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台发改函〔****〕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台交〔****〕**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玉环市沙门镇富港路与惠海路交叉口以北**0米处,顺接富港路,起点桩号K6+**6,过惠海路后起坡开挖西沙山并上跨西沙门海域(利用在建西沙门大桥段,总计****m,主桥通航孔**0+**0+**0),在断岙山一带采用半路半桥(断岙山大桥为沿海边滩涂区高架桥梁,断岙山大桥左幅**5m,右幅**5m)后进入干江滨港工业城。设干江河桥(**5m)跨越干江排水河,在长海路(原纵五路)处(K**+**6)设置右进右出交叉(中分带不打开)。设盐场河桥跨越盐场三河、盐场四河后,在珠海路(原纵三路)处(K**+**7)设置右进右出交叉(中分带不打开)。设惠民桥跨越盐场一河、盐场二河,涵洞跨越干江排水河,与规划拥海路(原滨河路)平交(K**+**1)。然后设湖山头桥、箱涵、花明村通道桥,分别上跨甸山头村、湖山头村、花明村出村道路后,与规划麦莎大道平交(K**+**7)。最后路线沿宫后山脚布设,并于大兴塘处折向西南沿南面山脚,本项目终点位于干江镇木杓头村顺接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干江至坎门段工程,终点桩号K**+**5。项目全长约9.**9公里,其中新建段约8.**9公里,利用在建工程西沙门大桥长约1.7公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
主要结构物为:大桥****米/4座(其中断岙山大桥为沿海边滩涂区高架桥梁,断岙山大桥左幅**5m,右幅**5m),中小桥**2米/5座,共设置平交3处,右进右出2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中的一级集散公路标准,设计速度**km/h,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5米,其中利用在建西沙门大桥桥梁宽**.5米,桥梁两端接线采用渐变设计。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0,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3 招标范围: 第JL**标段: 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主线起讫桩号为K6+**6~K**+**5(其中K6+**9.**5 ~K8+**9.**5段利用在建西沙门大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长约8.**9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管理用房)及三改工程等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施工监理分为1个标段,即第JL**标段。
第JL**标段: 监理服务期为**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JL**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第JL**标段: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核验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主体注册办理办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1月**日**:**(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评标应用(******)(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操作指南》)。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5 保函递交时间:****年1月**日 9 时 ** 分至 ** 时 ** 分;
保函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号)一楼西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6号 | 地 址: |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 系 人: | 郑女士 | 联 系 人: | 曹先生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监督部门: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
| 地 址: | 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号 | | |
| 邮 编: | ****** | | |
| 电 话: | ****-******** | | |
招 标 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年1月3日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可根据各地市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补充、细化。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应根据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细化。
[3] 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