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CQ**************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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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丰宁满族自治县实验中学东食堂、西食堂三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丰宁满族自治县实验中学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7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餐饮业企业法人;2、竞买人(包括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控股企业)必须在河北省范围内国办中学有实体经营食堂的企业,并且在丰宁县注册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竞买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4、竞买人(包括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控股企业)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达到**人以上且具有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5、竞买人(包括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控股企业)必须在河北省范围内国办中学从事2年及以上、就餐人员规模达到****人及以上国办中学校园食堂从业经历,且提供佐证材料;6、参与竞买的受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在承德地区范围内****年度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在承德地区范围内(包括竞买人及竞买人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控股企业)****年度任意两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人及**人以上,社保证明需提供原件;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经营期限按照丰宁县财政局的批复执行。8、竞买人(包括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控股企业)必须遵守委托人对食品限定的价格。9、为引进竞争机制,竞买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餐厅竞买,不能同时报名参加两个餐厅的竞买。**、竞买人(包括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控股企业)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委托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为避免出现垄断经营现象,竞买人不得同时在丰宁县内经营超过两家(含两家)国办中学食堂。**、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独立操作能力,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应的注册认证等工作;**、因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买资格审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过于接近报名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