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沽行审立字[****]**号、沽行审招核字[****]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游客接待中心一、游客接待中心二、巡护点一至五、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点:沽源县公鸡淖周边。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项目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要求:合格。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进行“盲评”。投诉受理部门: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电话:****-******6,电子邮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
招标人: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西围子中环路大街**号,联系人:胡浩宇,电话:**********9,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卜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合一街5号院9号楼1层****,联系人:赵张会,电话:**0-********。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 ****-******6 电子邮箱: ****